毒販子耍聰明 制病毒近百克
作者:陳凱 施恩銀 發布時間:2011-04-21 瀏覽次數:637
日前,江蘇省啟東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俞健、張羽犯販賣、制造毒品罪,分別判處俞健有期徒刑十四年九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七萬元;判處張羽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五萬元。
2009年8月左右,俞某和張某結識,后兩人商議由俞某提供資金、場所,利用張某制造冰毒的理論,合伙研究制造冰毒共同販賣牟利。數日后,張某列出所需購買的玻璃器材、化學試劑清單,俞某聯系了銷售商,兩人購買了相應的器材和試劑,在俞某租住處,進行提煉冰毒的實驗。2009年年底開始,俞某為張某研究制造冰毒提供場所和設備。張某研究制造冰毒的理論知識、尋找制造冰毒的低價貨源,并進行提取冰毒實驗。2010年3月左右,俞某、張某耗資7萬元向他人學習制造冰毒的技術,并購買了原料和器材,成功制造出冰毒供兩人吸食并販賣他人牟利。半個多月后,兩人至緬甸學習制造冰毒的技術。實驗成功后,俞某根據張某開出的原料清單采購了大量制毒所需原料,由張羽制造冰毒。2010年5月下旬,張某以新技術成功制造出冰毒,兩人吸食并販賣牟利。至案發,兩人共販賣、制造毒品102克。
法院認為,被告人俞健、張羽販賣、制造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了販賣、制造毒品罪,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