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脅迫妻賣淫獲刑 妻子起訴離婚獲支持
作者:居敏 發布時間:2011-04-21 瀏覽次數:641
貪心男子為了發財,不僅控制多名女子組織從事賣淫活動,并且連自己的妻子也不放過。今年年初,該男子因犯組織賣淫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3年,其妻子繼而起訴要求離婚。近日,江陰法院審理了這起罕見的離婚案件,依法支持了妻子的訴訟請求。
2003年,年滿20歲的湖南妹子李霞與重慶男子吳華相識,吳華風度翩翩的外表和幽默風趣的談吐很快就捕獲了她的芳心,兩人不久就同居在一起,并于當年領取了結婚證。婚后不久,吳華便逐漸暴露出本性,原來吳華一直以開洗頭房為名從事著組織賣淫的勾當,并采用假裝談戀愛,繼而發生兩性關系并偷拍性交或裸體視頻、照片等手段,控制多名女子從事賣淫活動。為了掙到更多的錢,吳華要求新婚不久的妻子也去接客,李霞開始堅決不從,并要求與吳華離婚,但不僅招來吳華的毒打,并被威脅要殺了她全家,在吳華的淫威逼迫下,李霞選擇了服從。去年9月,吳華被法院以組織賣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得知吳華被判刑之后,李霞即具狀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決她與吳華離婚。
法院到吳華服刑的監獄進行了開庭審理,吳華辯稱他不同意離婚,他與李霞還是有感情的,李霞起訴的理由不成立。
法院審理后認為:婚姻是以男女雙方感情為基礎的,吳華控制、組織李霞等人從事賣淫活動,并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應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故對李霞要求與吳華離婚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遂判決準許李霞與吳華離婚。(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