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為叔叔不肯喝自己敬的酒,王某竟將叔叔打傷,420日徐州市銅山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了王某故意傷害一案,愛面子的王某受到法律的制裁。

 

王某家住銅山某村,和其叔叔一樣經(jīng)常幫人建房在附近村子打些零工。2010年,一戶人家同時請到王某叔侄二人一起幫忙蓋房。忙乎了一個多月后房子即將完工,房主為了慶祝自己的房子“上梁”,專門安排了一家飯店宴請王某叔侄等一班工人。在酒桌上,王某多次向叔叔舉杯敬酒,但其叔總是以“酒量不行”推脫,怎么也不肯喝下王某敬來的酒。王某覺得叔叔是在當著眾工友駁自己面子,當場對叔叔破口大罵,隨后兩人爭吵著走出飯店,王某照著叔叔鼻子就是一拳,并抄起路邊堆放的大石向叔叔砸去,當時就將其叔砸得不省人事,而王某則騎上自行車逃離了現(xiàn)場。后經(jīng)法醫(yī)鑒定,被害人鼻骨粉碎性骨折,損傷程度屬輕傷。案發(fā)后,家境并不富裕的王某東拼西湊賠償了叔叔的經(jīng)濟損失3萬元,取得了對方的諒解。

 

銅山法院審理后認為,王某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鑒于王某認罪態(tài)度較好,并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jīng)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確有悔罪表現(xiàn),對其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依法可以宣告緩刑。遂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