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江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校園侵權糾紛
作者:沈國全 發布時間:2011-04-21 瀏覽次數:601
近日,吳江法院審結了一起校園侵權案,使案件得到了妥善解決。
沈云和姚建系吳江市一家中學的同班同學。2010年3月11日,該班上活動課,沈云欲與姚建玩耍,就上前正面抱住姚建,而姚建無意玩耍,見沈云強行抱住不放,本能地用膝蓋頂了一下沈云的下身,致沈云陰囊受傷,后左睪丸被切除。沈云隨即狀告姚建及其父母、學校,要求賠償。
這起侵權糾紛經法院主持調解,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但調解過程,可謂一波三折,互不相讓。
難!沈云的父母最關切的是兒子的生育問題。訴訟伊始,沈云就受傷是否影響生育申請司法鑒定,但最終的鑒定結果是沈云構成九級殘疾,生育是否受影響目前無法鑒定。訴訟中,沈云堅持認為生育受到影響,據此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并認為學校沒有將其受傷的情況及時通知其父母,以致于延誤了病情,且活動課上學校未安排教師在場,學校有明顯過錯,堅持要求法院判決。法官多次做沈云父母工作,并釋明若沈云將來生育受到影響的話,可再次提起訴訟,及時打消沈云父母的顧慮,并指出事情由沈云引起,沈云自身有一定過錯,最終,沈云父母大幅度降低了賠償數額,并表示愿意自行承擔部分損失。
苦!訴訟中,學校向法院大倒苦水,認為學校已盡到教育管理職責,在歷年的考核中,學校多次被評為“平安校園”。自教育系統提倡素質教育以來,各校活動課上均不安排教師在場,故學校并無過錯,拒絕賠償,但從人道主義考慮可適當補償,并表示若法院判決校方承擔責任,將堅決上訴。為此,法官多次找學校,并聯系教育局共同做校方工作,精誠所至,玉石為開,校方最終同意沈云的損失由其與姚建父母各半承擔。
險!姚建家境困難,通過法院前期的工作,姚建父母表示愿意接受調解方案,并籌到了相應錢款。但到正式簽訂協議時,姚建父母卻節外生枝,辯解正常人也可能有生育問題,要求一次性了結,沈云以后不得再行主張賠償。法官眼看先前所有的努力將白費,調解面臨流產,加緊對姚建父母進行疏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并向各方明確“若以后沈云生育有問題,且系本次傷害直接造成的,沈云可再行起訴”,姚建父母像吃了顆定心丸,放心地在協議上簽了名。
通過法院的不懈努力,教育主管部門的密切配合,案件最終劃上了圓滿的句號,兩個家庭和好如初,為社會、學校和家庭增添了一個和諧的音符。(文中人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