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強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當聽到高淳法院的對其宣判時,他流下了悔恨的淚水,更為自己的荒唐想法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等待他的是漫長的鐵窗生涯。

 

邢強原先從事個體運輸,長期為在娛樂場所上班的女子提供接送服務。考慮她們在娛樂場所上班,又是單身女子,邢強想當然的認為她們在性方面看的比較開,與她們發生性關系應沒啥事,心中產生一個邪惡的念頭,強奸了她們亦不會報案。抱著僥幸的心理,20074月某天凌晨,邢強至趙某的暫住地,采用掐脖、捂嘴、言語威脅的方式,強行與趙某發生性關系,因趙某反抗激烈未能得逞。邢強亦害怕了一陣子,不敢輕舉妄動,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邢強看并未發生什么,也似乎印證了自己的想法,邢強遂膽大起來,20109月某天凌晨,邢強竄至黃某的住地,采用同樣的方式強行與黃某發生性關系,見沒有動靜,他又于1015日凌晨,至王某的住所,故伎重演,將王某強奸。后邢強被抓獲歸案。

 

近日,高淳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邢強違背婦女意志,以脅迫手段強奸婦女多人,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遂作出上述判決。(文中人名系化名)(高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