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信駕校有人 貪圖便宜被騙
作者:黃偉 任梅子 發(fā)布時間:2011-04-19 瀏覽次數(shù):611
輕信朋友李某謊言,央其幫忙便宜駕校學費,不料卻是布置好的陷阱,句容人陳某為此上當受騙。近日,句容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李某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
陳某和李某本是酒桌上認識的朋友,2010年年初的一天,二人在某飯店里吃飯,酒過三巡,大家就聊了起來,陳某抱怨自己做生意不方便,想考個駕照買個車。李某也許是被酒精沖昏了頭,一聽陳某如此,便夸下海口,說自己在駕校有人,報名費上可以給陳某優(yōu)惠一些,包在他身上。陳某有些動心,事實上,李某確實有個親戚在駕校上班。李某通過和親戚聯(lián)系,卻被告知不能達到預想的優(yōu)惠,因顧及面子,遂自己墊付了1000多元,且未與陳某講。陳某取得了駕照,覺得李某這個朋友真沒白交。
2010年年底,陳某請李某吃飯,談及自己妻子和朋友也想考駕照,李某說行情變了,要2500一個人,陳某遂答應次日給其5000元。李某飯后和親戚聯(lián)系,卻被告知駕校名額已滿。這段時間李某剛好迷上了賭博機,已經(jīng)輸?shù)袅俗约旱姆e蓄,卻還執(zhí)迷不悟想翻本,就想反正暫時名也報不上,不如先拿了這錢去打老虎機,贏了再還給陳某就是了。第二天,李某拿到錢后直奔游戲廳,不料又輸了個精光。李某不敢回家面對朋友,遂關機了事,然而躲得了初一躲不過十五,終于還是讓陳某找到了。面對陳某的質問,李某只得交代了事實,陳某一聽怒不可遏,遂立即將其扭送至派出所。
訴至法院后,經(jīng)承辦法官審理認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遂做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