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漏水沖斷和諧鄰里 法院調解再建友誼之橋
作者:楊柯櫳 費良益 發布時間:2011-04-19 瀏覽次數:656
和睦的鄰里關系是保證社區和諧的必要前提,也是打造和諧社會的一顆小小螺絲釘,當鄰里關系出現裂痕時,需要鄰里之間共同維護。近日,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相鄰損害防免糾紛案件,在法院工作人員多次走訪與協調之下,原本積怨較深的上下鄰居終于冰釋前嫌,撤回了訴訟申請,并重新建立起和諧友好的鄰里關系。
2010年12月7日,由于楊先生家廚房間水管破裂,大量自來水沿邱女士家房屋地坪自上而下流入,直到漫溢室外被鄰居發現。漏水造成樓下一房一廳及廚房間裝潢嚴重受損,房間地面積水,天花板、墻壁受潮起皺、涂料脫落,地板起翹。家中大量物品受潮濕、水浸損壞,以致邱女士一家無法居住其內,只能暫住賓館。另外,邱女士剛在家中辦理結婚儀式不久且其本人已懷身孕,因漏水造成邱女士家中一片狼藉,給她身心健康及精神造成一定損害。由于鄰方楊先生不承擔應盡的賠償義務,邱女士遂一紙訴狀將其告上了法庭,要求楊先生賠償其財產損失32900元、精神損失費1500元,共計人民幣34400元。
庭審中,楊先生認為廚房水管破裂漏水,給邱女士一家造成了財產損失無異議,但是損失數額有異議,認為邱女士請求賠償數額偏高。另事情發生后,因楊先生將房子租給了房西,所以房西已經向邱女士支付了1000元及相機一臺。
2011年3月23日下午2時法院司法鑒定科組成員與資產評估公司至某新村進行現場勘查。經查,邱女士住房屬80式單間,會客廳房頂及南面墻已損壞,房間內房頂也遭到損壞,整個房內復合地板、接線處損壞明顯。經雙方協商,客廳頂部及朝西朝南墻面進行修補,地板、踢腳線換掉,房間內頂部全部修補,并將儲藏室兩扇門換掉。但邱女士還要求把引腳線也換掉,并將壁櫥全部換掉。
因協商未果,法院司法鑒定人員只能出面進行調解,并告知雙方如果不能自行協商解決,則只能由資產評估公司作出鑒定,由于評估費用昂貴,如果采取資產鑒定措施,更易激化矛盾,難以維系良好鄰里關系。多次調解下,雙方權衡了利弊,最終愿意和解,并自愿達成協議,由楊先生一次性賠償邱女士5335元,并于2011年4月30日前支付。
法官點評:當前,構建和諧社會主義社會是全民共同關注的話題,鄰里和睦是構建和諧社會的起步點與落腳石。本案中,雙方因利益問題產生糾紛,表面上看是一件偶然性事件。其實,問題的根源還在于鄰里之間平日未能有很好的溝通交流,導致矛盾發生后雙方互不相讓,沒有回旋余地。因此,和諧鄰里關系的建立應從身邊點滴做起,每一個人都有責任與義務維護好鄰里之間友誼,切不可做一個旁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