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彩票“中8000元”大獎
作者:縱兆斌 孫冬花 發布時間:2011-04-18 瀏覽次數:632
買張彩票中獎了,正當彩民歡喜不已時,投注站老板卻告訴他們是一次烏龍事件。為此,雙方鬧上公堂,一個說自己確實中了大獎,一個說是看錯了號碼。昨天上午,徐州鼓樓法院開發區法庭開庭審理了此案。
彩民:買彩票“中8000元”
張某開了一個彩票投注站,曹某、王某經常去買彩票。去年12月20日的下午6點多鐘,曹某、王某和另外3名同事,來到張某的投注站買彩票。這次,曹某的另一名同事購買了兩張5元面值的福彩“蘇州園林主題”即開型彩票。當時,張某不在投注站,是張某的妻子任某給拿的彩票。
當曹某幫著刮了其中一張彩票后,突然睜大眼睛,是15對15,而且中獎數額一欄是8000元。“中獎了,中了8000元。”接著,同事們都興奮地競相傳閱。聽說彩票中獎了,正在忙碌的任某拿過來看了一下,并表示自己身上正好有8000元現金,就把獎金直接兌現給了他們。
接著,曹某等5人為慶祝走了好運,便到飯店喝酒去了。就在喝酒的空檔,大家又討論起中獎的事兒,突然有位朋友說了一句話,“這種彩票沒有8000元的獎金,只有80000元的獎金。”難道是當時自己興奮過度,錯把80000看成8000了嗎?曹某此時也不確定起來,于是決定和王某一起再到那家投注站去核實一下。
投注站:沒刮干凈,看錯號碼
當晚,張某回到家后,聽妻子任某說有人中了大獎,獎金是8000元。頓時,張某懷疑起來,并要仔細再看看那張中獎的彩票。這一看不要緊,張某說,這張彩票上的中獎號碼并不是15,而是13。張某說,這是刮獎時沒刮干凈,任某看錯了。任某正不知如何是好,晚上九十點鐘,曹某和王某敲門來了。
任某說,曹某和王某一進門便稱,中獎的彩票獎金應為8萬元。在看到彩票上的中獎數額一欄里果然標明的是80000元后,曹某和王某都非常高興。接著,任某提出讓曹某在彩票上寫下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曹某沒有多想就照寫了。寫完后,任某又讓曹某和王某寫下“收8000元,如未中退還8000元”的字據。
讓曹某和王某驚詫的是,在他們寫完字據后,任某表示他們的彩票其實并沒中獎,是搞錯了。曹某又接過任某的彩票,一看不是15對15,而是13對15了,認為是任某掉包了彩票,一氣之下將彩票撕碎。
對簿公堂:簽字彩票或被調包?
任某說,這是他們認可的彩票,是他們自己看錯了。然而,曹某覺得彩票明明中了獎,這也是得到任某認可后才兌現的,怎么后來就不認賬了呢?
兩方都各說各的理,2011年1月8日,任某把曹某和王某告上法庭。在法庭上,記者看到了那張由任某重新拼接起來的被撕的彩票。在中獎區域內,確實為號碼13。根據兌獎說明,這種彩票的獎金數額為80000、30000、5000……不等數額,但沒有8000的獎項。
在法庭上,任某感覺自己很委屈。她說,如果是真中了大獎,她一定會兌現的,可這莫須有的中獎讓自己白白賠錢,實在接受不了。
任某表示,是曹某等人在刮獎時沒有刮干凈,才使13看上去非常像15,也是造成她失誤的主要原因。曹某說,他現在不能保證任某讓他簽字的彩票就是他們當時購買的那張,兌獎時還明明看著是15對15,怎么幾個小時的功夫就變成13對15了呢?這讓他懷疑是不是任某從中做了手腳,“她要是能證明那張彩票確實是我們的,那我們就退錢,要不然我們不認。”
被告不同意調解
另外,曹某和王某提出異議,這種彩票沒有8000元的獎項,任某怎么會兌現給他們呢?任某回答,她賣的彩票品種很多,也是自己業務不熟才導致失誤。
曹某、王某認為當時的彩票確實中了大獎,并且還是80000元的一等獎。
任某則稱,如果彩票真中了大獎,一定會兌現給他們,但沒中獎就是沒中獎,應該將8000元返還給她。
由于被告不同意調解,法官宣布休庭。
據悉該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