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騙財玩起“掉包計” 被揭發拘役六個月
作者:劉光亮 張學保 發布時間:2011-04-14 瀏覽次數:589
被告人李強怎么也想不到因為兩年前的一件案子而把自己送進了監獄,如今的他終于明白了什么叫做“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近日,句容法院審理了這起敲詐勒索案件。
2008年9、10月的一天下午,囊中羞澀的李強為了弄點錢花花,于是邀約朋友王衛預謀到商店購買香煙,然后用自己事先準備好的假香煙進行調包,最后向店主進行敲詐。為了不被人發現自己的陰謀,兩人將黑手伸向了自己所熟悉的鄉下集鎮,以便不被人發現。于是兩人攜帶一條假的紅南京香煙乘車來到了被害人吳某的小賣部,購買了店里一條真的紅南京香煙。等到兩人離開小賣部不到一會兒,就將香煙進行調包后返回,并且以賣假煙,假一罰十為由,向店主吳某提出索要10000元的了結此事。店主吳某起初堅持自己售出的香煙是真的為由拒絕賠償,但最后迫于兩人的淫威,被逼拿出3000元交給李強和王衛。據供述,兩人在被害人吳某的店門口糾纏長達四個多小時,以至于圍觀群眾越來越多,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后兩人的行為因他人的揭發而被抓獲歸案。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強伙同王衛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于是依法判處李強拘役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判處王衛拘役四個月,緩刑四個月。(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