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難以預料的工傷事故奪走一個家庭的“頂梁柱”,由此帶來了一次受害家屬與肇事單位的利益博弈。可是,禍不單行,面對身帶兩女生活困境,好不容易獲賠60萬元高額賠償的“單薄”家庭,卻暗中生熱起另一場分割死亡賠償金的“爭奪戰”。48日,在海安縣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傾力化解下,這場沒有硝煙的家庭內部民事糾紛最終得到妥善平息。

 

去年1023日的下午,海安縣角斜鎮政府里人頭攢動,人堆里不時傳出兩個女人撕心裂肺的嚎啕哭聲。走進才了解到,原來是她們的近親屬張某在同日上午上班期間車間鋼板高空墜地不幸致其當場身亡。兩個女人,一個是死者的妻子,一個是死者的母親,盡管歷經坎坷歲月,但此時面對突如其來的沉重打擊,她們再也控制不住內心的承受底線,釋放出人間最慘痛的情感表達。

 

張某的家庭較為特殊,其本人系二婚,與亦是再婚的妻子秦某結婚已有三年,并于婚后生下一女。本分的張某生性善良,婚后一直撫養教育著妻子秦某與前夫所生之女。兩個年輕人重整起家庭,開始負重尋求屬于他們自己的幸福生活。可是,天有不測風云,張某突然間的消逝人世,讓其父母承受著“白發人送黑發人”百感之痛,也再一次深深刺痛著其妻秦某失去丈夫的脆弱心靈。

 

由于張某的單位未能按時為其投交工傷保險,依照法律規定,這場工亡事故應由所在單位負責賠償。考慮到這個家庭的艱辛不易,也避免張某的家屬因張某去世情緒失控造成矛盾的升級,當地鎮政府高度重視,鎮人民調解委員會隨即現場組織雙方協商賠償及善后處理事宜。從案發下午直至次日凌晨,經過曲折的協商談判,最終鎮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為張某的家屬爭取到60萬元的死亡賠償款。

 

達成了賠償協議,拿到了張某的“苦命錢”,但張某的去世對整個家庭來說還是一大損失,讓這個原本開始成長的家庭頃刻之間失去了主心骨和頂梁柱,一直難以找到方向。幸運的是,坎坷面前,張某的父母、妻子相互安慰支持,在艱難中也一步步堅持走了下來。可是,隨著時間的流淌,讓人倍加遺憾的是,在心靈的創傷漸漸平復的同時,這個家庭也在暗地里進行著一場激烈的“利益爭奪大戰”。

 

張某的父母、妻子順利拿到了張某生前單位給付的60萬元賠償款,但這筆高額現金一直放在張某父母身邊進行保管。張某的父親曾對兒媳秦某明確表示,“這個錢是我兒子的命錢,大家一起用,如果你另改嫁,我們只答應給你10萬元”。畢竟身在他家,秦某對此也表示接受。但安葬了張某后,隨著物價的飛漲,日常開支的增多,秦某身帶兩女倍感生活壓力加大,可公婆怎么也不愿意動用存放的60萬元前,由此家庭經濟矛盾漸生并日趨走向激化。秦某一氣之下帶著兩個孩子,于201141日一紙訴狀告到法院,要求張某的父母給付“屬于”自己那份兒的30萬元賠償金。

 

201146日,海安縣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這起親屬間分割賠償金的民事糾紛,并安排由剛剛獨立建制的少年法庭審理此案。面對著一方是喪偶兒媳只身帶養失父兒童、一方是因失去唯一兒子而無法安度晚年的父母,海安法院少年法庭接到案卷材料詳閱后,分別第一時間通知秦某以及張某的父母深入獲取案件來龍去脈。通過談話,承辦法官了解到,秦某主要是擔心張某的父母會將這筆錢在其不知情下外借,其次自己也想擁有一筆錢由自己支配。而張某的父母則擔心把錢給媳婦后,秦某會帶著錢一跑了之,最終連孫女的生活用錢都沒有著落;而且,這筆錢在辦理喪葬事宜、清還債務后僅剩下40余萬元。

 

少年法庭的承辦法官敏銳洞察到雙方當事人的心理后,掌握了案件的基本演變歷程,尋找到化解該案的突破口,及時規劃確定了初步調解方案。48日上午,承辦法官將此案仍舊安排在鎮政府的大調解中心進行調解,法官結合鄉俗人情、據實引法、耐心勸導、明晰事理,經過整整一個上午分頭做工作,最終促成矛盾激烈的一家人心平氣和地握手言和:秦某和大女兒分得10萬元,這筆錢由她們自行支配使用;小女兒,即張某的親女分得20萬元,這筆錢由張某的父母和秦某按年按份共同支取后統一交由張某的父母用于支付小女兒的生活開銷,待小女兒成年后由其自行支配。同時,承辦法官還不忘對秦某、大女兒的居住以及小女兒的撫育照顧等細節問題促成雙方坐下協商,達成一致調解意見。

 

由此,一場因親屬死亡獲賠引發家庭內部分割賠償金的民間糾紛劃上了圓滿的句號,涉案雙方他們也各自開始了新的平靜生活。

 

海安法院少年法庭于201138日獲得獨立建制,專門從事涉及少年案件的審判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這起分割賠償金案件是該院少年法庭走出法院、深入基層化解民事矛盾糾紛的第一案,也是尋求自身突破、參與社會管理的創新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