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還錢”
作者:寶法 黃前 楊浩杰 發布時間:2011-04-08 瀏覽次數:621
“還錢……還錢……”看著滿墻的紅色噴漆,苗某一家氣憤不已。苗某多次找到噴漆者喬某理論都不歡而散,遂訴至法院要求要求判令喬某停止侵害、賠償損失。
苗某和喬某是同村人,在一次交通意外中,喬某將苗某的腿撞傷導致苗某殘疾,后來雙方在村委會的主持下達成協議:由喬某賠償苗某醫療費25000元,此事就不再追究。事后喬某覺得給付的賠償金過高,于是多次找到苗某索要,均遭到拒絕。喬某心里不服,一怒之下用紅色噴漆在苗某家的房屋外墻上噴滿了“還錢”的字樣。
法院經審理查明,苗某獲得的賠償在人身損害賠償范圍內,并無不當,且苗某所花費的醫療費不止25000元。喬某的行為嚴重侵害了苗某的合法權益。在承辦法官的耐心調解下,喬某終于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同意給付苗某2000元作為賠償。至此一場荒唐的“還錢”鬧劇得以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