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行竊邀父幫忙 糊涂父子同進監牢
作者:陳凱 季錫聰 發布時間:2011-04-07 瀏覽次數:543
日前,江蘇省啟東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王小歡、王心安犯盜竊罪,分別判處王小歡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四萬元;判處王心安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三萬元。
家住睢寧縣的王小歡、王心安父子來啟打工,王小歡在煙酒批發行替人搬運貨物。2010年11月22日凌晨3時許,王小歡至啟東市匯龍鎮何某租用的倉庫,采用翻圍墻、大力鉗剪鎖的手段,將倉庫內21箱濃香型38°劍南春白酒(每箱6瓶)搬至倉庫外的圍墻內側,后王小歡先將其中3箱劍南春白酒用摩托車運回其租住處,因其無力全部搬回,遂叫其父王心安幫忙一起搬運。王心安起初痛斥兒子的行為,后在兒子的苦苦哀求之下,王心安終于被兒子說動,由王心安駕駛一輛正三輪摩托車將余下的18箱劍南春白酒竊走。經鑒定,上述21箱劍南春白酒價值45108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小歡、王心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盜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