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了十多年,但沒有領取結婚證,“丈夫”因故去世,丈夫的弟弟上門索要遺產,為此這對名義上的叔嫂在親人尸骨未寒之際開始了爭遺之戰。日前,句容市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繼承糾紛案件。

  十多年前的結合

  張根平與死者張根來是嫡親兄弟。由于長得瘦小且性格內向稍有些木訥,張根來到了適婚年齡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對象,后來親戚朋友也為其介紹,但都沒有成功。比他小幾歲的張根平先結了婚組成小家庭,父母在去世前為兩兄弟分了家。雖然分了家,但張根平見哥哥孤身一人便經常喊了哥哥到家中吃飯,逢年過節或是農忙時對他也時有照顧。

  1998年已經四十多歲的張根來仍舊單身,平時在外打工早出晚歸,回到家也沒有個知寒問暖的人,一個人的生活過得有些清苦。鄰居張大嫂見他這樣,想到和張根來差不多年紀的表妹劉冬梅前年丈夫因病去世了,或許可以為兩人牽線搭橋。張大嫂將這一想法告訴了張根平夫婦,張根平夫婦也覺得不錯,于是為張根來和劉冬梅牽起了紅線。

  兩人一見如故,劉冬梅經常來為張根來洗衣做飯,張根來也經常為劉冬梅下田下地做農活,最讓人高興的是劉冬梅與前夫所生的兒子與張根來也相處融洽。在相互來往一年多后,劉冬梅與兒子搬到了張根來家生活,二人按農村習俗請了幾桌酒,以夫妻名義開始幸福的共同生活。

  飛來橫禍留遺產鬧糾紛

  張根來與劉冬梅在共同生活中互敬互愛日子過得和和美美,與張根平一家也是兄友弟恭,鄰居們對兩人的結合也稱贊有加。十多年里兩人還存了60000元,并為劉冬梅的兒子籌辦了婚禮。2010年7月,正在家里做家務的劉冬梅接到電話,稱張根來在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慎發生意外事故受傷,讓她快去醫院。劉冬梅匆忙趕到醫院,張根來經搶救無效已經死亡。

  悲痛中的劉冬梅請張根平處理丈夫的賠償事宜,經協調兩人與張根來的雇主達成了賠償協議,由雇主賠償喪葬費包括給劉冬梅的生活費等各項損失共計14萬余元。嗣后,劉冬梅領取了20000元、張根平領取了10000元為張根來辦理后事。幾天后張根來后事料理完畢,張根平即向劉冬梅索要哥哥的遺產,他認為劉冬梅沒有與哥哥領取結婚證,沒有資格繼承遺產,自己才是名正言順的繼承人。于是他要求劉冬梅搬出哥哥家,并要她將60000元存款拿出來,還有未領取的賠償款也應由自己領取。劉冬梅未曾想到丈夫還尸骨未寒,小叔子竟然說出這些要求太不盡人意,二人大鬧起來。雙方親戚也加入理論,于是雙方開始了無休止的爭吵。

  法院調解止糾紛

  在雙方僵持不下一個月后,張根平一紙訴狀將劉冬梅告上法庭,要求繼承其兄去世后的遺產。張根平訴稱劉冬梅沒有與張根來領取結婚證,且劉冬梅近年經常到兒子家居住,不應該享有繼承遺產的權利。劉冬梅辯稱,自己與張根來雖未領取結婚證,但實際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了十多年,理應繼承丈夫的遺產。

  法律規定遺產應由具有法定繼承權的親屬享有,在無特別規定的情形下,分配時一般由法定繼承人平均分割。劉冬梅雖未與張根平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實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多年,根據這一實際情況,法官從情、理、法三面出發分別做雙方的調解工作。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張根來生前存款60000元歸劉冬梅所有,張根來死亡后其雇主給付的賠償款已被雙方領取的部分歸各自所有,尚未領取的11萬余元歸張根平所有,張根平于協議當日給付劉冬梅21000元;張根來去世后遺留的三間平瓦房歸張根平所有。(上述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