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入社會走歪路 飯盒夾帶百斤銅
作者:陳凱 季錫聰 發布時間:2011-04-01 瀏覽次數:587
日前,江蘇省啟東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朱偉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四千元。
朱某系未成年人,剛踏入社會,是非辨別能力低下,法制意識淡薄,加上父母離異,父親在外工作,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和約束,從而走上犯罪道路。2009年10月至同年6月18日期間,朱某趁中午在工作單位江蘇華磊機電有限公司用餐之際,多次利用飯盒夾帶車間銅屑出廠,竊得銅屑90公斤,另竊得銅腳料15公斤。經鑒定,被竊財物合計價值4380元。案發后,被害單位的損失已得到賠償。
法院認為,被告人朱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盜竊罪,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鑒于朱某系未成年人,故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