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沒錢便透支信用卡購買毒品,等到還款日期臨近無力償還,便想到搶奪他人的財物,最終落得個鋃鐺入獄的下場。近日,句容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20128月,曾經因盜竊罪、搶劫罪被判入獄的被告人邱某刑滿釋放。因為沒有一技之長,被告人邱某一直沒有穩(wěn)定了收入,再加上家中還有生病的母親和幾個月大的小孩,只有老婆一個人收入維持生計,日子過得緊巴巴的。然而,邱某并沒有因為家庭條件差而更加的努力工作,卻染上了毒品。20142月,邱某因為吸毒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十五日。

 

20147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邱某又因為家庭瑣事與妻子爭吵,繼而一個人騎著摩托車從丹陽老家出來,沿丹句線往句容方向行駛。當來到句容市行香集鎮(zhèn)時,邱某在轉到一個十字路口時發(fā)現一個戴著金項鏈的女子正在西瓜攤前買西瓜。遠遠的望去,女子脖子上的金項鏈閃閃發(fā)光,很是誘人。這個時候,被告人邱某想到自己的信用卡因為購買毒品已經透支,便想到將女子脖子上的金項鏈搶過來,好換點錢還信用卡。

 

因為大路上人比較多,邱某不敢直接動手搶,于是自己就騎著摩托車跟在那個女的后面十多米左右,一路往東邊走,然后自己跟著那個女的往南拐上了一條水泥路。當上了鄉(xiāng)村小路時,邱某發(fā)現四周沒有人,便就騎著摩托車加速,右手松了油門減速,伸出右手在被害女子脖子上將她戴在脖子上的金項鏈用力拽了下來。搶到項鏈之后,邱某右手加油門往前跑,左手松開龍頭拿過右手的金項鏈,就把撿到的金項鏈塞進自己褲子的左邊口袋里面。因為緊張,邱某還一邊騎著摩托車一邊從左邊褲子口袋里掏香煙出來抽。過了一會兒,邱某自己在一條路邊上停下來,想看看偷來的項鏈,這才發(fā)現放在褲子口袋里面的金項鏈不見了,邱某估計是從途中口袋里面掏香煙抽的時候掉了。由于害怕被抓,邱某也沒敢回去找項鏈,就直接回家了。

 

20147月底,公安機關根據路邊的監(jiān)控視頻,輕而易舉的將邱某抓獲歸案。到案后,邱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經鑒定,被搶的項鏈價值人民幣9000余元。

 

被告人邱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搶奪罪,于是依法判處邱某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