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出生的吳某曾因犯強制猥褻婦女罪被法院判處過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緩刑考驗期內,吳某不僅不思悔改,反而又起了壞心思,處心積慮尋找年輕漂亮女性下手,在校女大學生周某不幸落入圈套,被騙失身。法官提醒:網聊有風險,交友需謹慎。

 

2014101,被告人吳某通過手機“附近的人”功能與國慶放假在家的周某聯系上。聊天過程中,吳某稱自己喜歡騎自行車,經常參加騎行活動,單純的周某正想利用國慶假期找一高手拜師學藝,騎車健身,便懷著崇拜之心與吳某越聊越投機,哪知自己已經跌入精心設計的騙局。在吳某提議下,二人在QQ上相約次日一起騎單車去洪澤游玩。周某稱自己沒有騎行褲,吳某便答應借一條給周某。102早晨7點半左右,二人見面后,吳某以騎行褲在家沒帶來為由,要求周某與其一同回家去取,周某便隨同吳某至其家中,后吳某在臥室內將周某按倒在床,采用語言威脅等手段,強行與周某發生性兩次關系。

 

淮安市清浦區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吳某違背婦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強奸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被告人吳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又犯新罪,依法應當撤銷緩刑,實行數罪并罰。為保護婦女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懲罰犯罪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撤銷緩刑,數罪并罰,決定執行吳某有期徒刑五年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