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工人過好年,老板自己也不能在家過年了。泰興一位小老板面對討薪的工人,玩起了失蹤。1211,他因犯拒不支持勞動報酬罪,被泰興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今年的春節將無法在家度過。

 

拖欠工資老板失蹤 

 

小老板姓葉,今年35歲,系泰興某服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于20137月,有工人60多名。因為經營不善,從當年9月,葉某就開始拖欠工人工資。至去年年底,拖欠工資總額已達40余萬元。 

 

眼看臨近春節了,卻拿不到工資回家過年,工人們急了,從今年121日至29日,天天找葉某討要工資。葉某承諾,春節前一定結清工資。 

 

130是大年三十,為了躲避工人討薪,葉某關上廠門,和妻子去了外地。

 

春節過后,工人們為此事找到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11,該局下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指令葉某的服飾公司在收到指令書之日起三日內,按規定支付58名勞動者應得工資報酬430563元。房東為此撥打葉某手機,但他不接。 

 

2月底,葉某夫婦回到泰興,因為擔心工人找自己要工資,所以沒敢回老家,而是在外租房子住。 

 

47,夫妻倆去浙江打工。410,葉某被警方抓獲。

 

歸案后,葉某如實供述了拖欠工資的事實。424,葉某被警方逮捕。

 

工資要付老板獲刑 

 

法院審理后認為,泰興某服飾有限公司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葉某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法應予以懲處。葉某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可從輕處罰。 

 

葉某的辯護人認為,本案是經濟犯罪,有別于普通的刑事案件。葉某經營不善且沒有得到貸款,小微企業的困境也是造成本案的客觀原因。他在發不出工資之后采取了積極的措施如貸款,因此不存在有錢而故意不發放工人工資的情況。案發后,葉某曾要求辯護人及其家屬將廠里的設備變賣用于支付工人工資,有較好的悔罪表現。   

 

依據《刑法》相關條款,法院最后判決:泰興某服飾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葉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5萬元。責令該公司支付63名工人的勞動報酬共計43萬余元。 

 

據了解,這是泰興首起因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而獲實刑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