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老板拖欠43萬元工資獲刑一年
作者:泰興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4-12-17 瀏覽次數:601
不讓工人過好年,老板自己也不能在家過年了。泰興一位小老板面對討薪的工人,玩起了失蹤。
拖欠工資老板失蹤
小老板姓葉,今年35歲,系泰興某服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有工人60多名。因為經營不善,從當年9月,葉某就開始拖欠工人工資。至去年年底,拖欠工資總額已達40余萬元。
眼看臨近春節了,卻拿不到工資回家過年,工人們急了,從今年1月21日至29日,天天找葉某討要工資。葉某承諾,春節前一定結清工資。
春節過后,工人們為此事找到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月底,葉某夫婦回到泰興,因為擔心工人找自己要工資,所以沒敢回老家,而是在外租房子住。
歸案后,葉某如實供述了拖欠工資的事實。
工資要付老板獲刑
法院審理后認為,泰興某服飾有限公司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葉某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法應予以懲處。葉某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可從輕處罰。
葉某的辯護人認為,本案是經濟犯罪,有別于普通的刑事案件。葉某經營不善且沒有得到貸款,小微企業的困境也是造成本案的客觀原因。他在發不出工資之后采取了積極的措施如貸款,因此不存在有錢而故意不發放工人工資的情況。案發后,葉某曾要求辯護人及其家屬將廠里的設備變賣用于支付工人工資,有較好的悔罪表現。
依據《刑法》相關條款,法院最后判決:泰興某服飾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葉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5萬元。責令該公司支付63名工人的勞動報酬共計43萬余元。
據了解,這是泰興首起因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而獲實刑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