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申報被戳穿 老賴被處司法拘留
作者:徐靜 發布時間:2014-12-17 瀏覽次數:603
平日里巧舌如簧的楊某沒有想到,自己原以為天衣無縫的謊言最終還是被執行法官戳穿了,面對司法拘留十五天的處罰,他一句話都說不出來了。
2014年9月,宜興法院徐舍法庭受理了原告潘某的執行申請。這是一個簡單的借貸案件,但被告楊某卻遲遲不履行判決直至原告向法庭申請強制執行。立案后,執行法官立即開展工作,將被執行人楊某傳喚到庭。楊某到了法庭后,卻主動表示其有兩套安置拆遷小區的房產,一套自住一套空置,愿意把空置房屋出售后一次性還清,且自行申報登記了這兩套房屋作為可供執行的財產。
看到楊某的態度如此配合,執行法官心里也松了一口氣,責令楊某盡快處理房產買賣事宜。在接下來的一個月里,執行法官數次聯絡楊某,楊某都說他在辦手續,聯絡賣家、拆遷安置辦證、草擬合同,次次都拍胸脯表示,賣房還款是遲早的事情。當執行法官心生疑惑再次傳喚楊某到庭時,楊某又推脫之前談的買家不愿意買拆遷房,這筆買賣黃了,請求再給一段時間,并寫下保證書,保證十天內一定將欠款全部交到法庭。
房子到底賣出去了沒有?為什么要拖這么長時間?雖然楊某的態度依舊積極,但法官心中的疑惑卻越來越深。為了解開疑惑,法官找到楊某所說的拆遷房屋并進行了現場調查,調查的結果讓所有人大吃一驚。原來,楊某申報的拆遷房早在2011年時就已賣給了他的姐夫,賣房款也早已交付,楊某自行申報的根本就是虛假財產。在事實面前,面對執行法官的提問,原本信誓旦旦的楊某啞口無言,知道再也想不出任何理由,承認了編造謊言逃避債務的行為。
鑒于楊某在法院執行期間虛假申報財產的行為,為嚴肅法律,法院依法對其作出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