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屢次與男友開房 竟簽下奇葩25萬元借條
作者:王敏 發布時間:2014-12-16 瀏覽次數:717
女學生中考完后偷嘗禁果,其父母發現后大怒,要求對方男孩立下25萬元的“借條”作為女兒處女膜破裂的補償,男孩家付不出錢,女孩父親竟打電話報警說有人強奸自己的女兒。近日,虎丘法院就審理了該起一般人格權糾紛案。
媛媛與小輝通過同學而認識,原本只有一面之交的他們在
然而事情沒有就這樣簡單地結束,過了5天,小輝又約媛媛出來開房,媛媛一開始不同意,但小輝揚言說如果敢不來就把倆人上次做過的事情公布出去,媛媛由于害怕就答應了。又過了2天,媛媛的母親發現了女兒的不對勁,責備其經常夜不歸宿,與母親大吵一架后的媛媛就這樣半夜里氣呼呼地跑出了家門,投奔到小輝那兒,倆人又第三次去開房。又過一星期,倆人在鬧市區遇上,媛媛與同學告別后竟又跟著小輝去了賓館。四次之后,媛媛的父親終于也知道了這件“敗壞門風”的事,盛怒之下,他沖到小輝家里想去教訓這個糟蹋自己女兒的人。兩家人在一番爭吵之后,決定坐下來“心平氣和”地把事情解決好,這個解決的辦法就是:小鵬當著雙方父母的面簽署一份《借條》,內容為:賠償媛媛因處女膜被破而對其造成的傷害25萬元。
然而,小輝的父母并未按照“借條”上約定好的時間把錢匯來,媛媛的父親氣急敗壞地也不再考慮家丑能不能外揚了,直接撥打110說自己女兒被人強奸了。公安機關針對媛媛父親的指控進行多次調查,認為本案沒有犯罪事實,不予立案。不甘心的媛媛父親訴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小輝按照《借條》支付25萬元。
訴訟中兩家人經反復協商,終于自行達成了由小輝在十日之內補償媛媛家三萬元并作書面道歉的調解協議。目前該協議已履行完畢。
如今青少年性開放的事件似乎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在令人痛心之余,法官提示,面對性行為的低齡化趨勢,給青少年以正確的引導,是一個社會問題,需要各種社會力量配合。法院作為司法審判機關,在審理未成年人案件中貫徹的是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家長與校方在平時更應加強日常教育,如遇此類事情,一定要冷靜處理,一味責怪孩子只會激化矛盾,對孩子造成更多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