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聯手腌制有毒咸鴨蛋被列入“黑名單”
作者:錢興紅、姜曉靜 發布時間:2014-12-15 瀏覽次數:609
近日,連云港市連云區法院依法審結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被告人王華、王明(均系化名)因在生產食品過程中非法添加國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并將以此方法生產出的食品對外銷售。連云區法院以二人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依法判處被告人王華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四萬元,判處被告人王明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三萬元,同時禁止被告人王明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活動。
被告人王華與王明系父子倆,是江蘇省灌云縣人,長期租住在連云港市連云區老君堂村,以腌制出售咸鴨蛋為生。自2013年春天起,被告人王華在其租住的連云區云山街道老君堂村五組10號出租房內腌制鴨蛋過程中,為了減少成本且易于清洗,明知工業鹽、印染助劑、工業亞硝酸鈉對人體有害,不能用于食品生產、加工,而用非法購買的工業鹽、印染助劑腌制鴨蛋,用非法購買的工業亞硝酸鈉清洗腌制后的鴨蛋,并將之銷售牟利。被告人王明在王華腌制、銷售鴨蛋過程中予以幫助。
在當地鹽業公司對生產行業進行例行用鹽質量檢查時,發現王華父子倆用鹽存在嚴重質量問題,遂將該起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華、王明在生產食品過程中非法添加國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并將以此方法生產出的食品對外銷售,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兩被告人歸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是坦白,庭審中自愿認罪,態度較好,量刑時依法可從輕處罰。為了打擊犯罪,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連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