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酒駕 妻子報警尋夫 酒精超標 被判拘役罰金
作者:鄒心麗 談文亞 發布時間:2014-12-12 瀏覽次數:544
近日,武進法院審結一起危險駕駛案,駕駛員王某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輛在妻子的“關愛”下落網。
今年夏天的一個晚上,家住武進區湖塘鎮某小區的王某與妻子朱某因家庭瑣事吵架,不會喝酒的王某開了瓶茅臺酒就往嘴里灌。雖然在和丈夫吵架,但是朱某知道丈夫平時不會喝酒,怕他喝壞了身體,出于愛護便一把奪過了王某手中的酒瓶。王某眼看酒也喝不成了,便摔門而去。朱某急忙追了出去,從樓下找到小區大門,都沒有看到丈夫的影子。朱某突然想到丈夫有可能是走車庫開車出去了,回家一看,果然王某的車鑰匙不在家,到地下車庫一找,汽車也不見了。想到丈夫在氣頭上,剛才喝了酒,現在汽車還在他手上,妻子朱某越想越怕。吵架、喝酒事小,萬一喝醉了出了交通事故就真是出大事了,便撥打了110報警,稱自己和丈夫吵架,丈夫喝了酒開車出去了,請110幫助查找。
武進交巡警中隊接到110布控指令,很快就在武進區湖塘鎮定安路路口找到了王某駕駛的汽車。后經抽取血樣鑒定,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11.8毫克/100毫升,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輛,已觸犯刑法。
武進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輛,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其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判處王某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