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中己方無責保險公司就不用定損?
作者:范昰彧 發布時間:2014-12-10 瀏覽次數:851
通常發生兩車事故,如果有一方負全責而另一方無責的話,一般都是由全責方的保險公司進行定損理賠。但無責車輛的保險公司因此就可以不去定損了嗎?近日,姑蘇法院審理了一起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原告游先生修車花費4.8萬元,因為保險公司沒有定損,法院判決全額理賠。
庭審中,被告認為游先生的車損已經由浙保作出了認定,自己不再另行定損并無過錯。且只同意按照浙保定損的金額進行理賠,多余的修理費不予賠償。法院認為,根據保險合同約定,發生事故后原告應及時報案,而被告則應盡快查勘定損。本案中,原告報案后被告沒有進行定損,屬被告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因此原告自行修理車輛所產生的費用,被告應當賠付。而根據價格鑒證,更換車殼所需的維修費用為54000余元,游先生主張的4.8萬元修理費屬合理范圍。最終,姑蘇法院一審判決保險公司賠付游先生保險金48900元。
法官說法:
根據車輛保險合同的約定,發生保險事故后,不管是誰的責任,只要車輛有損傷,車主都有權向自己的保險公司在合同范圍內要求理賠。即使是對方全責,車主同樣可以要求自己保險公司先理賠,然后再由保險公司向對方追償。因此,發生事故后不去定損,不管是參照合同約定還是依據情理,都是保險公司失職,承擔相應責任也是理所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