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巧妙化解矛盾 撫養費和探望權均解決
作者:魏本亮 李會利 發布時間:2014-12-05 瀏覽次數:621
婚姻家庭糾紛往往因為雙方當事人家庭方面的積怨,導致案件執行存在比較大的難度,如果盲目強制執行,盡管案件可能會得以執結,但是必然會激化雙方矛盾,而且對孩子的成長非常不利。近日,金壇市人民法院成功執行一件3年的離婚撫育費和探望權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王某與許某離婚糾紛一案,經金壇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理,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原告王某與被告許某同意離婚;婚生女王某某由母親許某撫養,原告王某每月負擔孩子撫育費500元至女兒獨立生活為止。調解協議生效后,許某多次找王某索要孩子撫養費,王某都以各種理由拒付,許某也因此多次拒絕王某對孩子探視,雙方矛盾尖銳。許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王某支付拖欠女兒3年的撫養費共計18000元。
執行人員在依法送達法律文書時,找不到王某,之后通過公安局查找到王某的身份證號,繼而查詢王某名下的房產、車輛、銀行存款等情況,均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執行一時陷入僵局。執行人員經多方打聽、幾番周折,終于通過王某的姐姐找到了王某的聯系方式。執行人員找到王某后,耐心向其講述了許某離婚后獨自撫養女兒的艱辛,要求其交納拖欠女兒的撫養費。王某開始情緒激動,稱因為許某3年一直拒絕其探視孩子,使父女親情斷裂,自己也是受害者,因此不愿支付撫養費。執行人員明確告知王某,不能以自己被拒絕探視而拒付撫養費,如果有能力而拒絕履行的,經查證屬實,法院將對其采取拘留等強制措施,甚至追究其刑事責任。只要交納了案款,法院將努力做好許某的思想工作,協商今后探視孩子等事宜。經過多次長談,王某的態度終于開始有所轉變。執行人員趁熱打鐵,立即與許某取得聯系,經過耐心細致地說服教育,許某認識到了自己拒絕王某探視女兒是錯誤的,并且按照執行人員的建議,將女兒的近照以及獲得的各種獎勵證書照片發給了王某。雙方當事人終于被執行人員周到細致的工作方法所感動,自愿達成執行和解,王某如期付清撫養費。
本案中,執行人員分析了案件的癥結所在,通過耐心細致地做思想工作,并運用巧妙的執行方法,促成雙方達成執行和解,不僅使案件順利執結,而且緩和了雙方當事人的矛盾,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達到了非常好的執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