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入傳銷發展下線70人獲刑一年
作者:金永南 發布時間:2014-12-04 瀏覽次數:690
聽信他人誘惑卷入傳銷,并發展下線19級70人,本是傳銷受害人卻變成被告人在法庭上受審。日前,被告人范某被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
2009年11月,被告人范某聽信其上線陳某的介紹,在貴州省興義市加入名為“資本運作連鎖銷售”的傳銷組織。該傳銷組織采用“五級三進制”傳銷模式,由低到高共分五個層級、三個晉升階段,傳銷參與人員繳納人民幣3300元即可加入申購1份積1分,加入后通過積極發展下線獲取返利及相應的積分,積滿600分即可出局獲取高額返利。被告人范某申購了11份“連鎖銷售”,共計人民幣36800元,后其積極發展下線,帶新成員聽課,并將其妻子孫某作為其直接下線,將其哥哥費某和于某作為孫某的直接下線,繼續向下發展下線。2011年7月,被告人范某成功出局并回到南通老家。截止至案發,被告人范某共發展下線19級、70人,傳銷資金數額累計約人民幣240萬元。
案發后,被告人范某在接受司法機關詢問時,主動如實供述了本案的犯罪事實。在取保候審期間,被告人范某因其家庭債務較多等原因,未報告且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前往安哥拉進行打工,也未提供明確具體的聯系方式,被司法機關上網追逃。后被告人范某在國外得知國內加大海外的追逃力度及相關從寬政策,即與南通市通州區公安局聯系并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