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女友知道自己沒有錢而離開自己,男子想到了購買偽造的存單來保持戀愛關系,近日姑蘇區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購買假存單的男子吳某以及受他人指使與吳某接頭的劉某均被已偽造金融票據罪判刑。

 

吳某今年33歲,在蘇州的一家烤肉店打工,和老婆分居六年的吳某在蘇州找了一個女友,兩人交往了幾個月,女友經常問吳某要錢,并表示不給錢就分手,手頭并不寬裕的吳某為了留住女友便想到了找人偽造存單來暫時穩住女友,于是今年六月的一天吳某通過電話聯系他人有償為他偽造面額為人民幣31萬元的銀行存單一張,而本案的另一被告人劉某在明知他人偽造金融票證的情況下受他人指使,向吳某收取押金和資料、交付偽造的銀行存單及收取尾款。收到偽造的存單后吳某馬上將存單交給了女友,而令吳某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女友拿到存單后馬上去銀行查詢,吳某也隨即被警方查獲,歸案后吳某配合警方抓獲了與他接頭的劉某。最終,這張偽造的存單非但沒有幫助吳某穩住女友,還給吳某帶來了牢獄之災。

 

姑蘇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劉某偽造銀行存單,其行為均已構成偽造金融票證罪,被告人吳某歸案后協助公安機關抓捕同案犯,有立功表現,予以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以偽造金融票證罪分別判處吳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法官說法: 吳某的這種行為影響了金融票證應有的信譽,破壞了國家的金融票證管理制度,妨害了經濟健康有序地發展。法官提醒市民偽造、變造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都觸犯偽造金融票據罪,市民切勿心存僥幸而觸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