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造交通事故騙“保” 兩個“內鬼”同栽監牢
作者:李金寶 發布時間:2014-12-02 瀏覽次數:676
兩名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合伙編造交通事故騙取保險理賠款,最終被抓獲歸案。12月1日,江蘇省沭陽縣人民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盧炳、魏福(均為化名)各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暫扣于公安機關的涉案款項人民幣二十三萬四千元,由公安機關返還給被害單位。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盧炳、魏福均為某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2013年10月的一天,被告人盧炳提議編造交通事故騙取保險理賠款,被告人魏福表示同意。后二被告人計劃實施。
2014年1月初的一天,被告人魏福出面購買了被告人盧炳親戚劉平(化名)的牌號為“蘇NAE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盧炳、魏福作為國有控股保險公司中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騙取本單位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職務侵占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盧炳、魏福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予以支持。被告人盧炳、魏福共同實施職務侵占犯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盧炳、魏福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盧炳、魏福犯罪后主動投案,均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均予以減輕處罰。被告人盧炳、魏福共同退出其占有的贓款,均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據此,遂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