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河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涉案金額高達1300余萬元的利用網絡開設賭場的刑事案件。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4月,被告人李某購買網站程序并租賃服務器后,于同年4月、5月在互聯網上先后架設名為“XX棋牌”和“XXX棋牌”網站兩個,網民在上述網站注冊會員并充值人民幣兌換網站金幣后,進入網站內的游戲房間下注,以“炸金花”、“斗牛”、“斗地主”等方式進行賭博,李某從每局抽水5%獲利。劉某在明知李某開設網站接受網民下注賭博,仍然幫助辦理網民兌換金幣、退還賭資的業務,協助李某經營網站。另查明,被告人李某經營網站期間,所控制的用于接受網民充值賭資的銀行賬戶累計流入資金1300余萬元,截止案發,除已退還網民300余萬元外,剩余900余萬元已被公安機關扣押。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劉某以營利為目的,建立賭博網站,設定賭博方式,接受網民充值投注,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遂依法判處李某和劉某有期徒刑及罰金,對被告人犯罪所得及賭資予以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