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微信“釣人” 法官智擒“老賴”
作者:鄧薔薇 發布時間:2014-11-27 瀏覽次數:585
俗話說,官司難打,執行更難。現代社會,一些人誠信的缺失導致了民事糾紛的日益增多,故意轉移、隱藏財產,視法律為兒戲。在這場執行大戰中,法官們不僅要用足法律規定的各項執行手段,同時,也要費盡心思,善用執行藝術,另辟蹊徑,盡最大的努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012年,張騫向李進借了12萬元用于投資,約定一年后還款。誰知一年多過去了,張騫卻始終沒提還錢的事,被李進追急了,甚至玩起了失蹤。從開庭到判決,張騫始終沒有現身,無奈之下,李進只好借助執行這最后一道法律防線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執行法官通過“四查”發現被執行人無存款、無房產,在其名下僅有一輛東風本田CRV汽車,承辦法官立即將該車輛保全,但此時該車也隨著被執行人消失的無影無蹤。通過對被執行人的深入調查,承辦法官發現被執行人喜歡通過微信“交友”,便以虛假的女性身份注冊微信號,設法與被執行人取得了聯系。在得知被執行人在鹽城火車站附近后,立即聯系公安局對被執行人進行定位,最終將目標鎖定在漢庭快捷酒店7416號室,而此時已是晚上7時許。承辦人迅速向領導報告,領導指示立刻趕往鹽城尋找被執行人,并保持與申請人的聯系。到達酒店與申請人會合后,申請人上去核實被執行人是否在,在發現被執行人并未離開后,執行人員立即到達7416號房間,執行人員出示證件,表明來意,出示搜查令,在對被執行人的隨身物品進行搜查后,查獲現金13000余元及東風本田CRV汽車鑰匙一把,并隨即在賓館的停車場找到了該車,執行人員立即將繳獲的現金、汽車及被執行人一并帶回了法院。
當晚,被執行人就與申請人簽訂了執行和解協議,并在第二天送來了第一階段的執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