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邀去朋友家玩耍,看到朋友母親的名牌首飾就放在梳妝臺里,一時起意便據為己有,誰知一枚戒指和一條手鏈竟價值十萬,最終,年僅19歲小姑娘的宋某因盜竊罪被姑蘇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今年611日,宋某和朋友小顧相約一起前往家住金門路某小區的小胡家中玩耍。因為突然來例假,宋某便去小胡母親姜女士的房間找衛生棉,翻找時在梳妝臺的抽屜里發現了姜女士的兩件首飾,一枚寶格麗的戒指和一條同品牌的手鏈。因為以前有小姐妹也買過一枚寶格麗的戒指,宋某大概知道這是個奢侈品牌,價值不菲,便起了覬覦之心。眼見沒人注意,就將這枚戒指和項鏈偷偷藏了起來。偷了兩件首飾,宋某也有點慌,不知道怎么處理。613,在和兩個朋友逛商場時,經過了一個寶格麗的品牌店,宋某心思一動就進店找到了和自己偷來的首飾一樣款式的戒指和手鏈,一問價格戒指4萬多元,手鏈則要6萬多。一聽這兩樣竟然價值10萬,宋某也有點懵,隨后也開始害怕,于是聯系了一個朋友尋找買家,出售手鏈。雖然宋某了解到這條手鏈價值極高,但買家對她說手鏈不像真的,像高仿的,而且二手奢侈品本來就不值錢,害怕暴露急于脫手的宋某也無暇分辨對方是不是在忽悠他,就以8000元的價格賣了出去,一起賣掉的還有自己的一條項鏈。得來的9500元很快被她揮霍的所剩無幾。而宋某的掩飾并沒有起到效果,接到報警后警方很快找到了宋某,同時被發現的還有那枚依舊戴在宋某手上的寶格麗戒指,經鑒定,這枚戒指確實是真品,價值41850元。而那條手鏈因為輾轉變賣,已經無法找回確認其價值。最終,姑蘇法院一審以宋某變賣獲利的8000元,認定盜竊數額為49850元,輸數額較大,做出了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

 

宋某在朋友家玩耍時見財起意實施盜竊,雖然兩件首飾價值巨大但還有挽回的余地。然而她在得知贓物真實價值后,并沒有懸崖勒馬,而是選擇了銷贓,一錯再錯,致使手鏈最終無法追回,造成了受害人巨大的損失。同時也讓自己才開始的青春年華染上了陰暗的污點,又是因為法律意識淡薄造成的人生悲劇,令人扼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