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樹阻礙鄰里通行 法官調解釋前嫌
作者:魏本亮 發布時間:2014-11-24 瀏覽次數:656
原本是要好的鄰居,卻因小摩擦被告種植樹木擋住公共通道,影響鄰居通行而引發訴訟。近日,金壇法院調解了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件,成功化解了兩家的矛盾。
金壇市堯塘鎮某村的王某與劉某是鄰居,兩家的宅基地東西相鄰,王某家在西,劉某家在東,2013年11月份,王某在劉某宅基地西側建造一幢三層私房,其家人向東出行必須經過王某家的宅基地。當初兩家所在村委會為他們規劃宅基地時已經劃定了
案件在庭前調解階段,雙方各執一詞,原告劉某認為被告王某的行為對自己及家人的通行造成了影響,屬于嚴重侵權,要求被告王某排除妨害恢復原狀;被告王某則堅持有權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種植任何農作物,劉某家人完全可以從西邊的小道通行,自己不存在妨礙他人通行的問題,堅決不肯疏通公共通道。考慮到兩家是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鄰居,矛盾處理不好勢必影響正常的鄰里關系,也不利于社會的穩定,辦案法官親臨現場勘界并邀請人民陪審員、村委會干部多次進行調解。通過對原、被告明法析理的耐心開導,終于使兩家冰釋前嫌,握手言和,達成了調解協議,原告建房時沒有留足滴水自愿給付被告5000元補償金,被告自動清除公共通道上的障礙物,讓原告及其家人正常通行,一起鬧的難分難解的排除妨害糾紛案件塵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