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難”往往是困擾法院工作的一大難題,如果當事人勝訴權益在執行階段仍得不到保護,那將極大損害法律的威信,也必將蠶食司法公信力。

 

近日,常熟法院對10起涉“張小泉”剪刀被侵權的案件予以集中執行,以細致、耐心的工作化解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最終有8起順利執行完畢,另兩起因被執行人已離開常熟已委托戶籍所在地法院予以執行,該院以實實在在的執行成效兌現了司法為民的宗旨。

 

張小泉品牌成立于1663年,已發展成為中華老字號,也是目前刀剪行業中唯一的中國馳名商標。然而在成為行業標桿的同時,該品牌卻遭遇各地不斷翻新的侵權行為,嚴重影響了該馳名商標所有人的正常銷量,也帶來負面效應。面對市場中假貨充斥,張小泉公司終以法律為武器維護自身權益,開啟在全國各地的“打假”行動。

 

2013411,張小泉公司至常熟法院起訴了李某等10名自然人侵害其商標權,由此打響了“張小泉”剪刀系列案在常熟的維權戰。

 

然而,在“一紙判決”之后,案件的執行卻成為了新的難題。2014521,張小泉公司申請對其中10起案件被告人賠償款的履行予以強制執行。而這一系列侵權案件因假冒商品的特性在執行過程呈現出三個顯著特點:第一標的額小。申請執行標的最高不過8000元,最少的僅僅4500元。第二被執行人相對分散。侵權的經銷商遍布常熟各個鄉鎮,有些甚至在偏僻的鄉村,雖有登記地址卻難以尋找實際所在地。第三被執行人有明顯的對抗履行情緒。這些侵權者多為小本生意,仿冒品牌剪刀獲利不多,卻在敗訴后要承擔不小的賠償,抵觸情緒明顯。

 

執行法官面對這些困難,多方著手展開工作。一方面對被執行人展開釋法工作,讓他們了解到其行為雖然只是假冒了價值不大的剪刀,但是卻同樣觸犯了法律保護的權益。另一方面,也極力促成雙發當事人的和解,兌現了最長已逾期一年未實現的勝訴權益。

 

由于市場經濟的趨利性和市場主體法律知識的欠缺,當下“山寨”“高仿”“A”貨等假冒商品橫行,這不僅有損商標持有人的合法權益,也混淆市場侵害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常熟法院以知識產權審判護權益、以執行提公信,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積極引導企業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消費者維權意識,有效提升社會大眾對知識產權的尊重與保護意識,依法為該市良好的市場秩序和知識產權城市戰略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