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生活費被偷后,實習小護士一時起了貪念,賊手伸向了租住在同一屋檐下的室友。日前,無錫市北塘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盜竊案,實習小護士犯盜竊罪,被判處罰金一萬兩千元。

 

剛滿20歲的小美是一家衛校的畢業班學生,春節剛過,她便在一家醫院開始了實習生活。實習是沒什么收入的,小美的家人每個月給她1500元生活費。為了方便實習,也為了省點錢,小美與另外三名同學合租了一套公寓,和熟悉的同學居住在一起,相互之間也能有個照應。

 

5月中旬的一天,小美在醫院被偷了300塊錢,剩下的生活費肯定撐不到下個月,郁悶的小美怏怏不樂回到了租住的公寓。其他的三個室友都還沒回來,看著室友們隨便放的衣物錢包,小美萌發了偷點他們的錢緩解自己的經濟壓力的想法。

 

由于室友們平時都大大咧咧,拿錢也并不避諱小美,小美輕輕松松就翻找到了其他人的錢包,偷走了2000元錢和4張面值各為1000元的購物卡。擔心自己成為懷疑目標,小美也從自己的錢夾中拿了800元錢出來,隨后她逐一致電室友,告知她們家中被盜。

 

其他室友回家后并沒有懷疑到小美,一番衡量后,她們到派出所報了警。6月的一天,小美的包遺忘在家中,室友倩倩翻了一下小美的錢包,發現里面的購物卡正是失竊的4張面值1000元的購物卡,感覺事情太巧合了,倩倩將這一情況反映給了警方。

 

警方找到小美,小美對自己盜竊的事實供認不諱。她表示,偷來的現金被她吃喝玩樂揮霍掉了,愛美的她用偷來的其中一張購物卡購買了一盒紀梵希牌粉底,其余的購物卡都放在醫院的護士服口袋里。隨后,警方帶著小美到醫院將贓物查扣。

 

自知闖了大禍的小美叫來了媽媽。責罵了女兒后,媽媽還是替她向室友們賠償了損失,并取得了室友們的諒解。

 

日前,北塘法院審結此案,小美的行為已經構成盜竊罪,考慮到她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積極退贓退賠取得被害人諒解,法院結合調查評估意見,最終決定對小美單處罰金一萬兩千元。法官提醒,切忌一時糊涂,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