凍結支付寶 讓老賴無處遁形
作者:丹陽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4-11-20 瀏覽次數:630
丹陽志太(音)有限公司與黃山市惠凌陽(音)戶外用品有限公司長期存在業務往來,由丹陽公司向黃山公司供應睡袋等戶外用品。截止
丹陽法院受理該案后,經審查發現原告提交證據充足,遂迅速作出保全裁定。然而,法院讓原告提供被告財產線索的時候,卻讓原告犯難了。原來,被告是終端銷售企業,大部分業務都是在淘寶網天貓商城上進行銷售,公司賬戶并無大量現金。法院承辦人根據平時網絡消費經驗推斷,被告設立的天貓商戶應當是經過實名驗證的。經上網查詢,果然發現某商戶就是被告實名注冊的。被告作為天貓商戶賣家,其收款是需要通過支付寶賬號的,而支付寶賬號是類似于銀行賬號可以存款和提款的。法院果斷決定對被告的支付寶電子賬戶采取保全措施。
以往針對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法官可直接前往其開戶銀行或金融機構下設的具體經營網點,對該賬戶內的存款或資金予以凍結。支付寶賬戶與此不同,它是由所有權人在互聯網上開戶,由支付寶公司審核開立的網絡虛擬賬戶。據此,其開戶機構應為支付寶公司。
被告得知支付寶賬戶被凍結后,擔心網絡商戶在支付寶中心的信譽,而且“雙11”銷售旺季即將來臨,因此主動向原告提出調解意向,并先行向原告支付了貨款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