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險脫保六天 賠償額重壓車主
作者:劉曉敏 發布時間:2014-11-19 瀏覽次數:580
2014年9月的一天,老張蹲在城廂法庭門口,眉頭緊蹙,愁容滿面。經書記員上前詢問,這才發現他接到法院通知前來拿應訴材料的一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的被告車主。一接到法院電話,老張便請假從蘇州趕到太倉咨詢案件情況,因為他發現在事故發生時,自己車輛的商業險竟然剛剛脫保6天!
交通事故發生后,經公安機關交警部門認定,老張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事故造成一位60多歲的老大爺受傷,經過近一個月的住院治療,花費高達19萬元的醫療費。然而老張的貨車因為商業險脫保,交強險的醫療費限額僅為1萬元,其余的醫療費保險公司是不承擔的,這令其憂心不已。
經過承辦人法官耐心詢問了解到,老張是外地人無法購買本地牌照的車輛,所以將自己的貨車掛靠在一家貿易公司名下。購買保險的時候也是先由老張將保險費交到被掛靠單位,然后由被掛靠單位同意購買保險之后再將保單交給老張,保險合同中的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均顯示是被掛靠單位。保險公司發現脫保情況也只能聯系到被掛靠公司而不能直接聯系到老張,中間存在信息傳遞延誤的情況。當初老張收到保單后自己也沒有仔細閱讀保單內容,導致其誤以為交強險和商業險到期時間相同,這才發生了事故后才知道商業險脫保的事情。
法官提醒:現實生活中車輛掛靠運營的情形比較常見,由被掛靠單位代為購買保險的情況也比較多,法官提醒運營掛靠車輛的實際車主,應及時從代為購買保險的被掛靠單位取得保單并仔細閱讀內容,特別是保險期間、保險條款、免賠事項等重要內容,做到及時投保,規范運營,防止發生商業險脫保或者免賠的情況而增加自身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