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慌稱辦喜事詐騙超市獲刑受罰
作者:周立虎 秦金亮 發布時間:2014-11-18 瀏覽次數:579
一男子自稱家中辦喜事,到超市騙走八千多元煙酒。今天,阜寧縣人民法院一審以被告人李宏犯詐騙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案發后,被告人李宏已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
阜寧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宏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李宏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李宏已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法官提醒各超市:詐騙犯罪分子就是抓住辦喜事可以“賒賬”后到某個指定地點拿錢的特點來實施詐騙,主要詐騙老年人看管的超市。如果有陌生人以“紅白喜事”用煙酒為名,到超市大量賒欠貨物,請加強防范,不要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