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自稱家中辦喜事,到超市騙走八千多元煙酒。今天,阜寧縣人民法院一審以被告人李宏犯詐騙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138188時許,淮安人李宏租用他人駕駛的轎車從漣水縣新車站到阜寧縣阜城鎮,看到阜城鎮城河路“環城煙酒”門市上有聯系電話,就撥打門市電話謊稱自己要辦喜事,要買4條軟中華香煙、4條九五之尊香煙及2箱洋河藍色經典夢之藍M3型白酒,并讓門市派人送到阜城鎮北門街政府東大院門口。后門市經營人員安排王玉明將煙酒送到阜城鎮北門街政府東大院門口,李宏取得煙酒后,讓王玉明跟在轎車后面,借口到銀行取現金付款,途中趁機逃離,將煙酒賣給漣水縣中山路一家煙酒門市,所騙煙酒價值人民幣8140元。

 

案發后,被告人李宏已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

 

阜寧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宏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李宏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李宏已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法官提醒各超市:詐騙犯罪分子就是抓住辦喜事可以“賒賬”后到某個指定地點拿錢的特點來實施詐騙,主要詐騙老年人看管的超市。如果有陌生人以“紅白喜事”用煙酒為名,到超市大量賒欠貨物,請加強防范,不要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