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引糾紛 法官調解釋前嫌
作者:魏本亮 發布時間:2014-11-17 瀏覽次數:564
俗話講“遠親不如近鄰,近鄰不如對門”。當你身處困難時,朋友往往幫你解你燃眉之急,慷慨相助。但如果利用朋友的信任做“老賴”的事情,往往會導致友誼出現裂痕,甚至朋友之間最后對簿公堂。近日,金壇市人民法院主辦法官通過耐心調解,成功調解了一起民間借貸案件,讓一對因借款糾紛訴至公堂的朋友達成和解協議、握手言和、重歸于好。
原告劉某和被告韓某是世交,加之兩家是對門,兩人關系很好,兩家有事都相互幫忙。
開庭審理前,承辦法官約來雙方當事人,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原來韓某并非故意不愿還款,而是離婚后加之到外地找工作受挫,經濟確實困難無力償還。韓某講出實情,自己沒有能力還錢,怕無顏見到劉某,想掙到錢后再回來,便一拖再拖。劉某稱因母親住院急需用錢才急著要錢,哪知好友變成了老賴!承辦法官考慮到兩人是多年的老友,努力為二人做調解工作,消除兩人之間的誤會。法官著重從珍惜朋友感情、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守信做人的角度耐心說服教育被告,在承辦法官苦口婆心的一番勸導下,被告韓某終于認識到自己賴帳不還的行為給劉某造成的困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協議。韓某于每月10號前返還劉某借款3000元,直至還清為止。兩人的矛盾最終得到化解,雙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