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元外套干洗后“走樣” 顧客索賠未果引訴訟
作者:王豫 發布時間:2014-11-14 瀏覽次數:626
價值千元的羊毛外套在干洗店干洗后,衣服出現了顏色加深和縮水現象,顧客提出賠償要求時店家卻堅稱洗衣流程沒有問題,在多次協商未果后引發訴訟。近日,宿遷市宿豫區法院審結了該起家政服務合同糾紛一案。
2013年11月,原告陳某將一件價值1113元的羊毛大衣送至被告李某經營的干洗店進行干洗。幾日后,陳某在取衣服時發現衣服被洗過后顏色加深且縮水了幾公分,跟之前的相比已經“走樣”,根本沒法再穿。隨后,陳某以此為由要求李某賠償,但李某聲稱,衣服送到店里時就說這個顏色,且衣服是用干洗而不是水洗,洗衣流程沒有問題。后陳某先后將此事反映到市區兩級消協部門,但經協商調解后均未達成一致。
今年4月,江蘇省洗染行業協會帶領相關專家對本市洗染行業進行檢查期間,市消協邀請專家對原告陳某的衣服進行了檢查,專家經鑒定后認為陳某的衣服被水洗,存在縮水情況,且后期又經上色處理。后原被告之間就賠償事宜又進行了協商,因雙方要求差距過大依然未果,因而成訴。
宿豫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間因干洗衣服而形成的服務合同依法應為有效,被告李某違反約定將原告陳某的衣物水洗,故對因水洗衣服給原告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鑒于被告賠償原告同款羊毛大衣存在困難,故對其進行折價賠償,綜合衣服原價及存在折舊等情況,最終法院酌定被告賠償原告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