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獲拆遷利益虛假訴訟 法官火眼金睛識破騙局
作者:徐敏 發布時間:2014-11-13 瀏覽次數:567
為獲取額外拆遷利益,原被告雙方竟然惡意串通,虛構事實,企圖通過虛假訴訟形式達到分戶目的。
肖某本系四川人,2007年3月與喪偶的陳某結為夫妻,并將自己的戶口轉入陳某所在地。婚后由于感情不合,兩人于同年7月協議離婚。肖某訴稱,離婚時陳某答應分一間房屋給自己作為補償,后陳某反悔,一直未將房屋分割,現要求陳某履行當時的協議,故將陳某及其女兒陳某華訴至法院。
案件審理過程中,原、被告均積極要求調解,并很快達成一致,兩被告同意從原有住房中分出一間房屋給原告。考慮到陳某所在街道屬于征收拆遷區域,陳某雖能出具相應的建房手續卻無產權證,而且糾紛時隔多年卻能如此爽快達成協議,承辦法官感覺事有蹊蹺,決定在發出調解書之前核實涉案房屋的狀況。經實地走訪調查,涉案房屋早在2012年10月就已拆遷,已經不存在進行分家、析產的基礎。原、被告相互串通,虛假訴訟,企圖騙取法院法律文書非法獲取額外拆遷利益。經了解,此前肖某、陳某就曾私刻公章、偽造法院文書,企圖制造拆遷房屋已經分戶的假象,被拆遷安置部門識破,現在又試圖通過虛假訴訟達到非法目的。
港閘法院審查認為,本案原、被告的行為嚴重干擾了法院正常的司法秩序,浪費了司法資源,同時肖某、陳某還涉嫌偽造法院文書與印章,港閘法院遂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