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圖方便耍小聰明,冒用他人身份證辦理車輛過戶手續,被抓拘留7日,出來后遭到被冒用人拒絕配合辦理過戶手續,最終起訴至法院化解糾紛。

 

原來據小劉陳述,20144月份男子小劉在二手車交易市場與小陳簽訂了車輛買賣協議,打算購買小陳的小轎車。協議中雙方約定于20145月份前辦理過戶手續,否則違約方將承擔違約責任,誰知天有不測風云,男子小劉在過戶前不小心將自己的居住證給折斷了,導致無法順利過戶,而小陳擔心車子已經給了小劉,萬一在這期間發生意外自己也會承擔責任,于是小陳便催促小劉辦理過戶手續,否則將車輛注銷。情急之下小劉靈光一閃,想到之前在路上撿到過一張身份證,于是用撿到的原本屬于小吳的身份證辦理了過戶手續,暫時將車輛過戶至小吳名下。而事實上小吳是個殘障人事,無民事行為能力,有好多起交通事故都找上了小吳本人,小吳實際并沒有車,但卻登記在小吳名下有多輛二手車,顯然有人在冒用小吳身份證辦理了車輛過戶手續,并可能從事違法活動,小吳的監護人隨即報了警。公安機關于20147月份在二手車交易市場抓獲了小劉并處以7日行政拘留。從看守所出來后,小劉多次聯系小吳,希望雙方能夠一起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但是均遭到小吳的拒絕。無奈小劉起訴至法院,請求確認車輛歸原告所有,后經法官電話調解,小劉、小吳私下和解并由小劉自愿撤訴。

 

法官提醒,車輛過戶就是車輛所有權人的變更,切不可只憑撿到一張他人身份證就隨意辦理車輛過戶手續,此舉行為是違法。同時在過戶前,應該全面了解車輛的車況、年檢、肇事等情況,以免將來發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