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進法院審結一起將代為辦理的他人銀行信用卡截留并刷卡套現的信用卡詐騙案件,涉案套現金額達12萬余元,兩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老家在山東的李某和吳某是“辦證”專業戶,多年來把辦理假房產證、假學歷以及假行駛證作為自己的“投資”方向。今年初,他們在上海開拓了新業務——給他人代辦信用卡,按信用卡額度的10%收取“手續費”。因為辦理信用卡都需要辦卡人有單位的在職證明、收入證明等,而一些不符合辦卡條件的人成了李某和王某的“客戶”。為了讓“客戶”能順利辦到信用卡,李某和吳某采用先“墊付”做假掛靠單位、假收入證明、假駕駛證的費用,待信用卡辦下來后再向“客戶”收取的方式來招攬生意。本想是一本萬利,沒想到上海的銀行也不是“冤大頭”,申請辦理的信用卡不是沒能辦下來就是信用額度沒能達到“客戶”要求,而辦卡所產生的“費用”卻都收不回來,沒多久這“生意”便虧了十萬元。兩人聽說在常州辦理信用卡比上海容易,便于今年三月份來到常州。

 

今年4月至5月間,李某和王某在常州先后為8名被害人在常州市區的5家銀行辦理信用卡共計11張。因在上海時欠了外債,債主催要,李某、王某又轉念將代為辦理的銀行信用卡截留,他們利用被害人心虛的心理,謊稱銀行要回訪,怕銀行問情況被害人回答不好,要求被害人將手機卡留在他們那里。有了被害人的手機卡,當拿到信用卡后李某和王某便自己打電話激活了信用卡,一個月間,通過刷卡套現、消費支付等方式共計冒用人民幣121千余元,而這些錢被李某和王某還債、平時吃飯、消費等揮霍一空。2014516,經被害人報案,李某、王某在常州市新北區某郵政儲蓄銀行拿信用卡時被民警抓獲。武進法院也于近期作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