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法院成功化解被拆遷人群體糾紛案
作者:杜秀麗 發布時間:2014-11-07 瀏覽次數:538
近日,海州法院成功化解了李某等136戶被拆遷人訴連云港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房產公司)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案,最大限度的保護了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2005年8月份,房產公司陸續與李某等136戶被拆遷人簽訂了房屋拆遷安置協議書,約定安置房屋交付時間為協議書簽訂后十八個月內,但是因資金問題,目前所安置房屋大部分未動工建設,有的被拆遷人遲延收房至今達八年之久。李某等136戶被拆遷人情緒激動,多次集體到政府部門上訪,存在著嚴重的群體性鬧事隱患。2014年4月份,李某等136戶被拆遷人訴至該院,要求房產公司給付拆遷安置補償費用,立即交付房屋。
該系列案件受理后,鑒于案件影響范圍大、風險評估高等具體情況,該院高度重視,制定了周密計劃,有條不紊地化解糾紛、平息事態。抽調了10名精干法官承辦上述案件,并及時召開碰頭會,研究案情。統一安排送達、排期等事宜,集中安排開庭,案件順利開展。針對被拆遷戶主張交付安置房屋的訴求難以得到切實解決這一問題,根據上級法院的指導,在洪門街道辦事處的配合下,勸導被拆遷人變更訴訟請求,行使合同解除權,主張安置房屋的市場價值。加大協調工作力度,平衡雙方當事人利益,承辦人作為責任人,與其承辦案件的當事人,特別是與原告進行溝通,通過與原告代表面對面4次溝通,以及多次電話協調,通過情緒疏導和法律釋明工作平息拆遷戶情緒,經過法官耐心細致的工作,最終房產公司與136戶被拆遷人分別簽訂了調解協議,這批案件順利調解結案,維護了被拆遷人合法利益,減少了社會的不穩定因素,受到了雙方當事人一致稱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