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家中見錢就拿 長大鄰居都被偷遍
作者:鄭菊 岳敏 王巧玲 發布時間:2011-04-01 瀏覽次數:651
從小家中見錢就拿,家人溺愛不管,長大后鄰居都被他偷遍,3月29日,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少年庭審理并教育了這樣一起未成年人盜竊案件。被告人李龍(化名)的犯罪經歷發人深思。
2010年6月至9月,徐州市賈汪區紫莊鎮六七戶村民家中連續失竊,作案手法都是趁家中無人,被人翻墻入院,然后將家中值錢的電動車、摩托車、電腦等物品搬走。經警方分析,應為熟人作案,經排查,村民們都提到一個鄰居家的小孩有作案嫌疑,李龍,17歲,幾乎把鄰居都偷遍了。掌握了這個線索,民警前往徐州將正在某處網吧上網的李龍叫來盤查,李龍果然承認了盜竊的事實。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6月至9月,李龍在徐州市賈汪區紫莊鎮六家鄰居處實施盜竊作案六起,盜得電動車、電腦等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9570元,所盜財物賣與他人,得錢用于上網等揮霍。
李龍的父親:“從小最溺愛的就是他,長大了就管不了”
據李父敘述,李父是再婚家庭,與前妻育有三個孩子,與現任妻子即李龍的母親,生育了一女一子,家中共五個孩子。李龍是家中最小的兒子。因子女過多,李父無力給子女提供較好的教育,但對小李龍,因其最小,是幾個子女中最疼的。從小家中放錢李龍就拿,因為他小,家人也不縱容著他,沒想到長大了就管不了。李龍小學畢業后就哭喊著不愿意上學,因為在學校學習也不好,跟不上,父親只好順著他。父母都忙于打工掙錢,希望給孩子們創造出一個好的環境。可是孩子卻不領情,李龍退學后就和社會上一些混子朋友在一起混吃混喝,喜歡上網打網絡游戲,沒錢花向家人要,父母堅決不給,為了玩,李龍還曾經把哥哥的電腦和摩托車都偷賣了,賣的錢就吃吃喝喝,把家里人氣死也管不了。長大了也偷遍附近鄰居,李父是有空就說說他,2010年,王龍干脆離家出走。談到李龍以后怎么辦,李父說:“這孩子我是管不了了,希望交給法院和政府來管。罰金的話,我也沒有錢交。”
李龍:“不喜歡回家,家里人就會罵我”
在庭審中,審判長問到王龍的地址,李龍回答:“住徐州朋友家。”而不是其自己父母給自己的家。李龍說:“不喜歡回家,家里人就會罵我。”沒想到被父母口中溺愛的李龍,對家庭卻這么抗拒和不領情。原因是在李龍長大后,與李龍的溝通方式出現了問題,由于孩子多,父母又忙于打工掙錢,給他“蓋房子”供將來娶媳婦用,可是對李龍的言行,父母卻采取了簡單的方式監管。李龍上網是要花錢的,起初花費很少,回到家向父親要錢,父親是堅決不給,簡單的訓斥,李龍就去偷,由于從小就被縱容的性格,讓他天不怕地不怕,李龍感覺不到父母的關愛和家人的溫暖,反而是社會上的混子們對他更好些。李龍沒偷時候,父母就訓斥,偷了大哥的摩托車和電腦去罵,父母還是訓斥,小偷小摸把鄰居都偷遍,父母卻氣的沒有辦法,父母送他去學手藝,他嫌累學不了,回來就跑到徐州朋友那兒玩了。
庭審教育 父子都有了好的態度
庭審中,17歲的李龍在庭審中一直低頭啜泣著,大概預感到自己將被剝奪自由,深深懊悔自己的盜竊罪行帶來如此惡果。審判長安排李父與兒子李龍做了一個推心置腹的交談,并教育李龍,人生的道路還很漫長,不應該用自暴自棄來糟蹋自己的人生,如果不用勞動創造財富,將會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深,對于父親,希望能對孩子更多關愛,對待孩子的教育不應簡單化,應多和孩子朋友式的相處。經過庭審教育,父子倆都表現出深深的后悔。李父說:“等他出來,我一定好好管他。”李龍也流著淚對父親說:“我錯了,對不起,爸爸。我以后一定改”
經審理和教育后,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少年庭的法官判決:被告人李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先后多次采用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由于李龍犯罪時未滿18周歲,系未成年人犯罪,應從輕、減輕處罰,由于李龍在公安機關盤查時主動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并在庭審中認罪態度較好,并有悔改之心,故依法從輕處罰,故判決李龍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少年庭法官判后寄語為,希望其接受教訓,嚴于約束自己的行為,其父母要加強監管,促使其改過自新,做個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