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邳州法院在少年審判工作中,注重司法裁判的民意基礎,廣泛吸納采集民意,作為提升司法裁判社會認同度,努力追求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的重要手段。該院通過有組織地開展法官深入鄉村、企業、學校、機關、社會團體或通過召開座談會等方式,根據案件不同性質,分別聽取社會各界對案件的意見和建議,進行甄別、分析、運用。

 

圖為330日該院召集公安局、檢察院、律師、團委、婦聯、教育局、學校等單位對一起盜竊案進行民意采集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