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難夫妻復婚一年鬧離婚 耐心法官調解半天促和解
作者:楊小紅 發布時間:2011-03-25 瀏覽次數:611
戀愛三年,結婚七年,但丈夫旁生枝節,一紙協議平靜離婚;再三思量,牽手復婚,終妻子難除心結,一張訴狀又上法院。近日,吳江法院審理了這起復婚一年又要離婚的案件。經法官細致耐心的調解,這對婚途多舛的夫妻達成和解,愿再續前緣。
訴訟雙方原是大學同學,畢業后,兩人在當地的醫院謀到職位。工作兩年,他們走進婚姻殿堂,婚后第二年有了可愛的兒子。隨著孩子的漸漸長大,家庭開支也逐年增加。丈夫小王想自己有醫師資質,趁著年輕到外面闖一闖。妻子小張雖不是太情愿,但考慮到家里的經濟狀況,還是同意了。
小王只身來到吳江,租了一間門面,開了一間診所。憑著過硬的醫術和熱忱的服務,短短三年時間,便在當地扎下了根,在經濟上也取得可觀的收益。同時感情上,夫妻雙方互相支持,互相理解,雖遠隔千里,卻心在一處。
誰曾想,四年之后,小王在行醫過程中與一女士相識,進而相好。來探親的小張發現了此事。雙方就此攤牌。小王自覺對不起小張,答應其所有條件,二人協議離了婚。
離婚后,小王深感內疚、自責,斷了與第三者的聯系,并開始重新追求小張。望著孩子,念起舊情的小張心軟了。離婚一年后,雙方重新辦理了結婚登記。小王依然在吳江行醫,為免得小張多慮,他把兒子帶在身邊,在附近的小學上學。然而,時間一長,風言風語還是傳到了小張的耳朵里。2011年春節,小王希望一家三口回鄉下與父母團聚。而小張因為聽了那些閑言碎語,不肯一同前往,一氣回到娘家。小王找她不到,就與岳母發生言語沖突。年后,小王帶著兒子回到吳江。幾天后,小張也到了吳江,并向法院遞交了訴狀。
訴前調解中,小王堅決不同意離婚,雙方各執己見,不歡而散。立案后,審理法官發現雙方的婚姻經歷,心中有了一些準備。開庭當天,小王以為只要自己堅持不離婚,小張就離不成,所以在答辯時態度非常強硬。法官眼看雙方要談崩,遂將兩人分開,單獨做思想工作,先詢問小王是否真的想和好,得知是真心想和好,就告訴小王求和的方法和態度。然后詢問小張為何復婚一年后就要離婚,讓她多為孩子考慮一下。從溝通中法官了解到雙方不是沒有和解余地。小張只是聽信了他人的傳言,對小王缺乏信心,而且目前還是分居兩地,擔心小王真的舊病復發。而小王則委屈地大倒苦水,自己確實已和第三者斷了聯系,現在一個人開著診所,還帶著孩子,辛苦不說,那里還有時間和精力再去節外生枝。掌握上述情況后,法官把他們各自的真實意思反饋給對方,小張有所心動。見此情況,法官趁熱打鐵,告訴小張:“為了孩子能享受更好的教育資源,為了家庭的完整,應該給小王一次機會,如果對他有什么要求的話,可以當庭提出來,小王如果是真心想和好的話,會答應的。”果然,小張提出,要求小王回老家發展,一家人在一起。盡管小王在吳江的月收入有兩萬左右,回去只能掙2、3千元一月,但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和家庭的完整,小王答應了,并寫下書面承諾,待孩子本學期結束,就回老家。
雙方在和解協議上簽上各自的姓名后,小王笑著拉起小張一起離開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