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瑣事爭執 大學生被打成 “植物人”
作者:王震 趙帥 發布時間:2011-03-25 瀏覽次數:570
本應是剛剛大學畢業踏入社會憧憬美好未來的年齡,卻因小小的爭執而引起的群毆讓李西做夢也想不到成了“植物人”。睢寧縣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了一起故意傷害案,打人者薛某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2010年2月16日17時許,被告人薛某因瑣事與李某產生爭執被人拉開后,為出氣,被告人薛某電話糾集數人持方頭鐵锨至李某家對李某及其家人李西(李某之子,系剛剛畢業的大學生)、李東等進行毆打,致李西頭皮挫傷、頭皮裂傷、右側顳骨骨折、左側頂骨凹陷骨折、腦疝、腦挫裂傷,右側硬膜下血腫、蛛網膜下腔出血。經鑒定,李西的損傷構成重傷。經手術,現四肢肌力0級,生活不能自理,成了“植物人”。
睢寧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薛某糾集他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本文涉及到的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