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鹽城市鹽都區法院在立案受理尹某訴王某離婚一案時發現,王某竟被鹽城市鹽都區檢察院公訴至該院。王某在被指控犯罪的同時,為何連婚姻也走到了破裂的邊緣。

 

家住鹽城市鹽都區大岡鎮的王某和尹某是夫妻,婚后生一女孩,后又生了一對雙胞胎男孩,在人們眼中這應該是最幸福的家庭。但不料的是,2010105日晚,王某因家庭瑣事與尹某發生口角,進而拽住尹某的頭發,拳擊尹某臉部,腳蹬尹某腹部,致尹某小腸破裂行修補術后構成重傷。案發后,王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承辦法官認為王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已觸犯刑律,構成故意傷害罪。

 

雖然王某非常后悔并及時主動進行了賠償,但尹某對這樣的婚姻感覺無望,遂起訴要求判決其與王某離婚。經調查發現:雙方因為彼此不信任多次發生矛盾,王某亦曾因故意傷害尹某父親而被判刑。承辦法官認為王某脾氣暴躁,二次因傷害罪被判刑,應負主要責任;尹某未注意夫妻感情的培養和交流,亦有一定的責任;遂判決雙方離婚。

 

承辦法官提醒:家庭問題不是靠沖動來解決的,而是需要雙方互相寬容、互相信任的,家庭暴力不僅會把雙方婚姻推向破裂邊緣,更會連累無辜的家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