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檢法聯調道賠糾紛 原被告握手言和
作者:黨利霞 張善華 發布時間:2011-03-22 瀏覽次數:478
3月21日,南通港閘區法院聯合港閘區人民檢察院、南通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良性運作“政法聯調,無縫對接”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糾紛,并促使原被告雙方當場握手言和。
2011年1月11日,湖北籍婦女柯某某騎自行車路經南通市永和路時,與宿遷籍司機馬某某所駕輕型普通貨車碰撞,柯某某經救治無效于當日死亡,馬某某負事故主要責任,柯某某負事故次要責任。事故發生后,港閘法院快速啟動聯調工作機制,為體現原告賠償和悔罪的誠意,更好的促使雙方相互諒解,為被告爭取在刑事訴訟中取得從輕處罰情節,在公、檢機關的參與、配合下,羈押于看守所的肇事司機馬某某也得以到場參與案件調解。經承辦法官的釋法明理及斡旋調停,原本只同意就交強險部分進行調解的保險公司最終同意將商業險部分一起賠償,各方最終達成402000元的賠償協議。之后,柯某某的丈夫及子女對馬某某表示了諒解,一起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賠償糾紛在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的合力下成功得以化解,馬某某與死者的兒子摒棄前嫌,當場握手言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