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所困鬧離婚 法官調解把家還
作者:李師柯 趙娟 發布時間:2011-03-22 瀏覽次數:591
生活中夫妻間常為生活瑣事吵鬧,本很正常,鬧上法庭的也不少,近日,句容法院就審結束一起為生活瑣事上法庭鬧離婚的案件。
劉某與王某于2003年自由戀愛,雖然雙方家庭都不富裕但是雙方都很恩愛,兩人于同年12月幸福的去民政局登記結婚了。2004年他們生了一個可愛的兒子,夫妻倆更是好的不得了。可是伴隨著兒子的出生,家庭花銷也慢慢加大。尤其是前年兒子上幼兒園后,丈夫王某又沒有工作,生活的壓力就落在妻子劉某一個人身上。
王某一直閑在家都快兩年了,也沒有去工作,夫妻兩人慢慢的失去了之前的甜蜜,經常為一些生活瑣事而吵架。劉某每次看到其他同事花銷都很大方,心里都癢癢的。自己丈夫切沒有工作,心里越想越火,在一次夫妻吵架后,覺得自己很委屈,一紙訴狀遞到法院要求與王某離婚。
承辦法官查閱證據材料后,及時對案情進行了解。并主動與王某進行了溝通,心里就感覺到雙方可能沒有什么根本性的矛盾,只是小夫妻倆得一時想不開。開庭時,在耐心聽完劉某的訴苦后,向他講明夫妻之間應該要互相諒解,要多為對方想,多為子女想,其實王某自己沒有工作內心也是很難受的,需要劉某的理解和支持。王某也認識到妻子一個人持家也不容易,他也向劉某積極表態在以后的生活中多考慮劉某的感受,多與劉某商量,自己也會努力出去工作,賺錢養家,改善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