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口父母偏心拒絕贍養 懾于家門口開庭先履行
作者:陳尤紅 陸昊 發布時間:2011-03-21 瀏覽次數:660
態度蠻橫的兒子不愿贍養老人,拒不接受村、鎮及法庭的調解,卻在巡回審判的威力下,在法律的威嚴前,低下了桀驁的頭,主動承擔了贍養義務。日前,如東法院?茶法庭針對一起家庭贍養糾紛案舉行的巡回審判還未開庭便已奏奇效,被告自動履行了贍養義務,原告撤訴。
家住如東縣洋口鎮某村年逾七旬的周某與其妻育有兩子,十年前周某遭遇車禍后一直不能自理,由老伴照料生活起居,而兩子常年在外打工,且因贍養問題產生矛盾,對兩位老人照顧多有不周。去年2月,在當地村鎮組織的協調下,老人和兩子就贍養問題達成協議。今年1月,春節前夕,二兒子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老人萬般無奈之下向?茶法庭起訴。?茶法庭劉俊庭長耐心地傾聽老人的訴說,安撫老人的情緒,向老人釋明有關法律法規,并當即立案,啟動巡回審判機制,與副庭長周峰一同前往三江口村老人家中調解,一同參與調解的還有鎮大調解中心和村委會。但二兒子態度蠻橫,并以父母偏心、分家時家產分配不均等為借口拒不贍養,盡管眾人從法律、道德等方面進行了全面而具體的闡釋,調解仍陷入僵局。為切實維護老人的合法權益,在得知二兒子即將外出打工的消息后,?茶法庭當即聯系鎮社會綜治辦公室、民政組織以及村委會,決定于3月14日到村巡回審判點開庭審判。二兒子接到開庭通知,得知法庭要到家門口來審判后,懾于法律的威嚴,于開庭前一天的晚上主動邀請了村干部和宗族長輩,請他們調和其與父母、哥哥的關系,并當場將去年的贍養費交給父母,書面承諾今后將切實承擔起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