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來熱心腸,替遠方表兄弟做借款擔保人;期限到了親戚跑了,債務人找上門要求還錢,方才清醒被親戚設了套。

 

20093月的一天,張然一遠方表兄弟錢云找上門尋求幫助,說是做生意賠了本欠銀行30萬,眼看還款日子到了,錢仍然沒有著落,希望張然能伸出援手。由于張然手頭上的現錢剛買房付了首付,一時也沒有閑錢,但是天生熱心腸的張然還是愿意主動幫錢云。當天下午,張然介紹自己生意伙伴田軍給錢云認識,因為田軍與錢云也才剛剛認識,一開口就是30萬一筆不小的數字,還是流露出了難色,見錢云焦慮難安,張然熱心泛濫,聲稱愿意為錢云作擔保人,因為與張然有不錯的生意往來,張然也爽快地拍胸脯做了保證,田軍最終答應借錢,隨即錢云打下欠條,承諾20103月之前還錢,張然在借條上作了擔保簽名。

 

20103月初,田軍提醒張然還款的日子到了,然而兩人卻怎么也聯系不上錢云,上門去找家人也說錢云出去打工,具體去哪兒也不清楚,稱沒聽到過錢云欠銀行30萬這件事。田軍因為生意急需這筆錢,看在朋友的面上寬限張然三天,此時錢云杳無音訊毫無下落,張然也無能為力,一邊田軍催促著還錢,一邊自己買房子還欠著外債,進退兩難張然后悔自己當初不該那么相信這個親戚,一時的義氣害了自己跟家人。201115,田軍向法院提起訴訟。

 

案件在審理中,法院對張然所有的房屋跟汽車進行了訴訟保全。最終經法院審理認為,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張然作為保證擔保人,應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據此,依法判決張然對該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